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络舆情管理制度

(2024 年 12 月)

第一章 总 则

第一条 为提高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)

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,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,正确把握和引

导网络舆论导向,及时、妥善处理各类舆情,对公司股价、公司商业

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,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,根

据相关法律法规,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。

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:

(一)报刊、电视、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;

(二)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;

(三)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,造成股价异

常波动的信息;

(四)其他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

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。

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

(一)重大舆情:指传播范围较广,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

常经营活动,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,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

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。

(二)一般舆情: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。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

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

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、统一组织、快速反应、

协同应对。

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(以下简称“舆情

工作组”),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,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,成员由公

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。

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,

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,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,

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,主要工作职责包括:

(一)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;

(二)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,

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;

(三)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;

(四)负责做好向监管机构重大舆情的信息上报工作和沟通工作;

(五)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。

第七条 公司证券部和综合管理部负责舆情信息监测、管理和上

报工作,并根据舆情工作组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反应及处理。

(一)证券部负责及时收集、分析、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资

本市场舆情、社情,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的变动情况,

研判和评估相关风险;

(二)综合管理部负责监控公司官方自媒体信息,包括但不限于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

公司官方网站、官方微信公众号、官方抖音账号等自媒体渠道,及时

收集、整理上述公司官方自媒体的互动、评论、留言等舆情信息。

第八条 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

部门,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:

(一)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;

(二)及时向公司证券部或综合管理部通报涉及公司的舆情情况;

(三)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、配合、执行等职责。

第九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对于获悉的舆情

信息应当做到及时、客观、真实,不得迟报、谎报、瞒报、漏报。

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

第十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:

(一)快速反应、及时行动。公司日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

度,快速反应、迅速采取行动,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;

(二)协调宣传、积极沟通。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,应协调

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,严格保证一致性,同时要保持与媒体的真诚

沟通,在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

规定的情形下,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,减少误解和猜疑,根据事

件发展情况,制定进一步的应对方案;

(三)系统运作、组织引导。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,应有系

统运作的意识,全面掌握情况,系统化的制定和实施应对方案,积极

引导,努力将舆情影响降到最低,塑造良好社会形象。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

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:

(一)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做出快速反应。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

责人以及证券部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应当立即报告董事会秘书;

(二)董事会秘书在知悉相关的情况后,应及时了解舆情的具体

情况,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,第一时间采取处理措施;如遇重大舆

情,除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外,还应当向舆情工作组报告。对于相

关内容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后才能确定的,也必须积极推进,第一时

间作出应急对策。

第十二条 各类舆情信息处置措施:

(一)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,但

应及时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。

(二)发生重大舆情,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

会议,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。证券部、综合管理部同步开

展实时监控,密切关注舆情变化,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

控制传播范围,具体如下:

1、迅速调查、了解事件真实情况;

2、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,防止媒体跟进导致事态进一步发

3、加强与投资者沟通,做好投资者的咨询、来访及调查工作。

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互动易平台的作用,保证各类沟通渠道的畅通,

及时发声,向投资者传达“公司对事件高度重视、事件正在调查中、

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”的信息。做好疏导化解工作,使市场充分了解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

情况,减少误读误判,防止网上热点扩大;

4、根据需要通过官网等渠道进行澄清。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

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,公司应当及时

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布澄清公告;

5、对编造、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,必要时可

采取发《律师函》、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,维护公司

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;

第十三条 舆情危机解除后,公司应对危机处理结果进行全面评

估,并制定恢复管理计划的实施,总结经验,不断提升公司在危机中

的应对能力。

第四章 责任追究

第十四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前述舆情负有保

密义务,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,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,不

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。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,给公

司造成损失的,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内部通报批评、处

罚、撤职、开除等处分,构成犯罪的,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
第十五条 公司关联人或聘请的顾问、中介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

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,不得擅自披露公司信息,如由此致使公司遭受

媒体质疑,损害公司商业信誉,并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,

给公司造成损失的,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

利。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

第十六条 相关媒体编造、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,对

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,公司将根据具体情

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
第五章 附 则

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《公司章程》

的规定执行;本制度与日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《公司章程》相抵

触时,按照法律法规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执行。

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。

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,修改时亦

同。

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二零二四年十二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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